深圳市方氏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3〕070000685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司,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陈成成(男,身份证号码:450721199605******)于2022年12月6日在朗东路鹏鼎控股新厂区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2年12月6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左内踝骨折;2、左前踝骨折;3、左外踝距腓前韧带止点骨折;4、左后踝骨折;5、左侧胫后肌腱、趾长屈肌腱、拇长屈肌、跟腱损伤,受伤部位是左下肢。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